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處理假酒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還應當沒收違法所得。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 * *,摻雜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