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釋考驗期限:被判處有期徒刑尚未執行完畢的,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十年,從假釋公告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八十三條規定,有期徒刑假釋考驗期限為未執行完畢的刑期;無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為十年。假釋考驗期限,從假釋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