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安全生產職責。財政部(壹)根據安全生產需要,落實政府安全生產投入,支持政府安全生產體系建設。(二)研究和完善安全生產經濟政策,配合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安全生產經濟政策的執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