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條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所有權,由當事人通過出售、贈與或者出租的方式約定。占用業主所有的道路或其他場地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所有。
第二百七十六條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