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起,幫別人處理電子眼扣必須提前簽字!
為進壹步規範交通違法行為處理,嚴厲打擊買分賣分行為,公安部交管局在全國範圍內升級電子眼處理系統,定於3月6日起正式調整通過便民渠道處理他人車輛電子眼記分的相關流程。
屆時,市民如需通過便民通道辦理他人車輛電子眼記分,需提前到各分局、交警大隊窗口進行面對面綁定,綁定成功後方可通過便民通道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