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法和刑事訴訟法都屬於我國的基本法律,由全國人大制定和通過。監察法賦予監察委員會調查權,監察委員會在案件調查完畢移交檢察機關起訴後,將適用刑事訴訟法。這兩部法律在處理涉嫌貪汙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浪費國有資產等七種職務違法行為和職務犯罪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為了準確及時地查明犯罪事實,正確適用法律,懲罰犯罪分子,保護無辜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積極同犯罪行為作鬥爭,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尊重和保護人權,保護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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