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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屬於勞動關系嗎?

法律分析:對於廣義的非全日制工作,如果勞動者全職向新的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義務,並符合以下三個基本條件,應視為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勞動者接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由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償勞動,適用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就業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就業之日起建立。

第六十八條非全日制用工是指勞動者按小時計酬,在同壹用人單位平均每日工作時間壹般不超過四小時,每周累計工作時間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壹種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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