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和檢察官的分工不同,工作性質也不同。檢察官負責檢察工作,警察負責警務工作。互相承擔責任。
幹警是指政法部門的幹部、法官、檢察官、警察。“警察”是集合名詞,不被表示具體數字的詞語修飾。“警官”壹詞是有歷史傳承的:首先,國家對警察的分類屬於國家幹部的分類。過去沒有公務員這壹說,歷史上稱之為公安幹警。在新中國歷史上,普通警察和公安系統幹部的定義和地位是不壹樣的。其實之前公檢法並沒有分開。除了執行任務的警察之外,該系統中還有其他國家工作人員。妳要表揚他們,當然要帶在身邊,所以才會有公安幹警的說法。後來用法越來越濫用,專指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