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條檢察建議應當以事實為依據,符合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內容具體可行。檢察建議壹般包括以下內容:
(壹)問題的來源或提出建議的原因;
(二)應當消除的隱患和違法現象;
(3)治理和預防的具體意見;
(四)所依據的事實、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五)建議提出單位書面答復執行的時限等其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