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駁回抗訴後,沒有其他救濟途徑。向檢察院申請抗訴,是向法院申請再審未果後的救濟,壹般是最後的救濟。抗訴被駁回後,不能再次申請抗訴。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壹十二條人民檢察院決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調解書提出抗訴的,應當提出抗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九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壹)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3)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在三個月內對當事人的申請進行審查,作出是否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