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審查起訴程序尚未結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過程中,需要對案件進行全面審查,包括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證據和適用法律。
2.存在法律問題或程序問題:除了起訴程序尚未終結外,案件還可能存在法律問題或程序問題,導致檢察院無法將案件移交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