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最長中止期是多久?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最長中止期是多久?

法律解析: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最長中止期限不得超過60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調查取得的證據,在五日內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第六十八條。事故當事人、關鍵證人處於搶救狀態或者因其他客觀原因,現有證據不足以認定案件基本事實的,經上壹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以中止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期限,並書面告知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但中止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0日。中止鑒定的原因消失,或者中止期限屆滿受害人仍無法接受調查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五日內根據調查取得的證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 上一篇:檢察院說移交給法院,又說移交不了。
  • 下一篇:錦州華誼天河正常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