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書面批評可以作為證據嗎?

書面批評可以作為證據嗎?

法律分析:檢舉信和保證書可以作為起訴的依據或證據。

如果對方在婚姻存續期間虐待配偶,且配偶有記錄,或者有鄰居證言。然後,這個錄音,或者鄰居的證詞,可以作為證據提供給法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a)各方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 上一篇:記住哪些單詞可以分組。
  • 下一篇:誰在進攻,江成還是顧斐?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