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管理條例》第十條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壹)參與節目播出或者技術系統運行維護的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能,並通過崗位培訓和考核;(二)新系統、新設備投入使用前,應當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三)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的規定或者國家其他有關規定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