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系電話:025-52168762。
擴展數據:
江寧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壹)承擔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二)負責處理各類勞動人事爭議案件;
(三)討論重大或者疑難的勞動爭議案件;
(四)對仲裁活動進行監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負責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當事人不服仲裁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壹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既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壹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南京市江寧區人社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