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自學考試《西方法律思想史》是真題3號的簡答題。
3.簡述埃利希的“活法”理論。
答:埃利希法社會學的特點體現在“活法”理論中。他認為,活法的科學意義不僅限於適用於法院進行判決的規範,或者對成文法的內容產生影響。活法也具有獨立的價值,構成了人類社會法律秩序的基礎。
(1)埃利希法社會學的壹個重要觀點是強調“活法”的研究。
2004年4月自學考試《西方法律思想史》是真題3號的簡答題。
3.簡述埃利希的“活法”理論。
答:埃利希法社會學的特點體現在“活法”理論中。他認為,活法的科學意義不僅限於適用於法院進行判決的規範,或者對成文法的內容產生影響。活法也具有獨立的價值,構成了人類社會法律秩序的基礎。
(1)埃利希法社會學的壹個重要觀點是強調“活法”的研究。所謂“活法”,是指支配生活本身的規律,社會秩序本身的規律,以及在社會生活中實際起作用的規律。
(2)埃利希的“活法”包括兩個方面:壹是“現代法律文書”,即“商事法律文書”,在法律實施中占據主要地位;第二,源於社會現實的對生活、商業、習俗和壹切聯盟的直接觀察是法律的真正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