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對:(1)出席董事會,行使表決權;(二)獲得報酬的權利;(3)簽字權也是壹種義務,如在以公司名義簽發的相關文件上簽字;(四)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5)董事是公司的經理;(6)法律賦予董事使用公司章程賦予的權力的自由。《公司法》第壹百四十七條規定,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和勤勉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四十七條。
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和勤勉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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