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乘車前10小時禁止飲酒,充分休息,按時上班。
2.司機出勤及接車時間:發車時間前60分鐘出勤,發車時間前30分鐘到達車站接車地點(發車列車非控制端)設崗接車。
3.參加工作時,著裝規範,攜帶駕駛證、懷表和動車組駕駛規定,按照出勤時間前5分鐘到達本區段機車調度室。到調度調度員處報到指紋簽字,接受酒精含量檢測,拿到司機臺帳、司機申報表和打印好的全作業交底,將IC卡交給調度調度員輸入數值,乘以區段作業交底。認真閱讀檢查作業交底,確保完好無泄漏,並根據天氣、線路、人員、時間制定作業安全註意事項,記錄在司機手帳上。
4.參加調度調度員,重復操作公告,認真聽取指令,將司機賬號交調度員審核簽字,收回IC卡,認真核對確認IC卡無誤後給調度員簽字,然後到指定取車地點取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