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所謂法律文化,是指掌握國家權力的統治階級在壹定的社會物質生活條件影響下所創造的法律規範、法律制度或人們的態度、價值觀、信仰、心理、感情、習慣、關於法律現象的理論等復合有機體。法律文化有其獨特的內部結構。這個結構包含兩個層面,壹個是物質法律文化,如法律制度、法律規範,也稱制度性法律文化;二是精神性法律文化,如法學理論、法律心理、法律習慣等,可稱為意識形態法律文化。如果說制度形態的法律文化旨在構建某種法律調整機制,那麽意識形態的法律文化則充分展現了人類關於法律的活動和法律的精神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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