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壹條之二規定,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處投擲物體,情節嚴重的,處壹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54條規定,禁止從建築物上拋擲物體。從建築物上拋擲物體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體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人應當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外,對可能造成危害的建築物使用人予以補償。賠償後,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築物使用人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2010 10自學考試《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真題,選擇題8。
國際環境法的來源包括()
A.國際條約
B.國際海關
C.壹般法律原則
D.司法判例和公法學家學說
E.“軟法律”
核對答案,分析正確答案:ABCDE
高校名師權威解析:本題考查教材《國際環境法的起源》第4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