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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宗元有限復仇理論簡介

——在郭彤·袁青(壹個為報父冤而殺官,殺人後自首的人)壹案中,柳宗元認為兒子為父冤報仇是可以的;不忘父仇,是孝;不惜壹切代價去死是正義的。把他處死,不僅是褻瀆刑法,也是敗壞禮儀。但如果父親的罪行是該死的,兒子要報復,那就是對國家。

所以柳宗元的主張是,符合禮義之仇,不僅要定罪,而且要嘉許。應該被追究責任的各級官員,是那些對不公漠不關心,不問不究,有失職行為的人。報復那些不符合禮儀和正義的人是有罪的。判他死刑是明確公正的法律。在這種情況下,報復是對法律的仇恨和叛亂的罪行,更不用說表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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