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領土、領海和領空,如香港和澳門。
2.根據有關國際條約的規定,壹國的法律也可以適用於其駐外使館、船舶和飛機。
(1)駐外使館:被視為中國的領土延伸。比如我們駐美大使館就有壹起命案。原則上,我
國家有統治權,因為駐外使領館被視為我國的領土延伸,美國控制不了我國的領土延伸。
(2)外國船只和飛機:即“國旗民族主義”。在中國,船和飛機需要在中國制造。
要註冊,航行時必須懸掛中國國旗或國徽。這時,壹艘帆船在中國註冊,或者在船上。
懸掛中國國旗和國徽,如果船上發生案件,中國有權有管轄權。
3.註:效力範圍因國家而異,但壹般公認主要是屬地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