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的七次赦免中,其實只有第壹次是針對普通罪犯的,後六次只適用於戰犯。
今年60周年,有學者建議大赦,但在當前背景下爭議頗多。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刑法學者周光權認為,今年還不具備特赦條件。大赦有四個負面影響可以證明:
壹個可能影響我們的刑法和司法權威。
中國目前還不具備讓他們很好地回歸社會的條件。
被赦免的罪犯很可能會與受害者發生直接沖突。
四次大赦可能會進壹步加劇本已嚴峻的社會秩序。
他認為,如果現行的假釋制度執行得好,還是可以起到司法人性化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