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七條: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發起設立或者公開募集設立的方式設立。
發起人是指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
公開募集設立是指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部分股份,將剩余股份向社會公眾或者特定對象募集設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