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建設工程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建設工程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法律分析:建設項目的法律責任;

1.有業務關系的施工企業以自己的名義或以掛靠單位的名義簽訂的合同——壹般掛靠的經營者和掛靠單位應為同壹訴訟當事人,應當起訴或應訴。

2.關聯方之間訂立的關聯協議無效。

3.施工企業具備相應資質是承攬工程、簽訂合同的法定條件。因此,承包人在建設工程竣工前未取得相應資質的,應當確認為無效,因為合同違法性的缺陷無法彌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六十六條。建築業企業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自己的名義承攬工程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因承包的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損失的,建築施工企業與使用企業名義的單位或者個人承擔連帶責任。

  • 上一篇:民事法律關系的三要素
  • 下一篇:保險法屬於什麽法律體系?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