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驗收後28天內,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交竣工結算報告和結算資料,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結算報表後28天內進行審核。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工程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接受建設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