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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的前提條件

1、政府同意項目建設的意見或列入國家、省、市財政資金支持的規劃;2、項目單位申請文件;3.可行性研究報告;4、土地預審意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七條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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