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住院費等收據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費和收入確定;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收入狀況、護士人數、護理期確定;
4.營養費:根據受害人殘疾情況,參考醫療機構意見確定。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條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便民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做到事實清楚、性質準確、責任明確、處理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