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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時間順序,西方法律思想史可以分為哪些時期?

1西方法律思想起源於古希臘,在羅馬達到頂峰。

在中世紀,法律思想是神學的附庸;

13、14世紀,正是文藝復興和宗教改革使西方法學向世俗化發展,人文主義法學派應運而生。

17世紀前後,資產階級維新運動興起,解放了法學,以人權取代神權,使自由平等,自然法學派正式形成。

18世紀末,歐洲出現了“哲學法學派”、“歷史法學派”和“分析法學派”。

法律在19世紀下半葉逐漸從個人主義轉向社會主義,20世紀初出現了社會法學派和批判法學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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