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學專業主要培養具有經濟、金融、保險和金融保險業務技術基礎知識,能夠運用經濟學壹般方法分析金融保險活動和處理金融保險業務,具有壹定綜合判斷和創新能力,能夠在中央銀行、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金融資產公司、財務公司、投資基金公司和金融教育部門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畢業時授予金融學學士學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經濟學學士學位。
主要課程:西方經濟學、國際金融學、貨幣銀行學、金融工程、保險、信托與租賃、公司金融、證券投資、投資基金、金融企業會計、商業銀行經營與管理、金融統計分析、國際結算、金融風險管理、財務報表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