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案件質量評估辦法(試行)》第二條案件質量評估是指對各類案件的程序質量、實體質量和法律文書質量的檢查和評價。
各類案件主要包括法院審結的壹審、二審、死刑復核、復核、再審、國家賠償確認、減刑、假釋、執行案件。
法律文書主要包括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和調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