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權簡單來說就是國家追究責任人刑事責任的權利。責任人的行為觸犯了刑法,可能被判處刑罰,但由於責任人的原因沒有接受處罰。此時,國家保留追究責任人刑事責任的權利。這種權利是有期限限制的,即當超過責任人可能受到的處罰期限時,追償權即喪失。
犯罪過了以下期限不予追訴:1。法定最高刑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10年;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不滿15年有期徒刑;4.法定最高刑是無期徒刑或者死刑20年。20年後認為有必要起訴的,須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