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個地區的物價局都註意到有壹個規定,物業費可以提前收,但是《物權法》不會這麽詳細。《物權法》只規定了交物業費是業主的義務。我覺得業主驗房可以先驗房。如果有問題,業主可以寫在驗房單上。隱蔽工程檢測不出來,開發商也要承擔保修責任,業主很糾結。
房屋驗收是開發商與業主之間的合同法律關系,物業費繳納是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合同法律關系。物管公司協助開發商和業主驗房,但需要先交物業費,再交給業主。
房子有問題,開發商負責保修。除了房屋不存在水、電、結構質量問題外,業主可以拒絕驗收,業主必須驗收房屋並繳納物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