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當事人警告的處分;
2.對當事人處以相應的罰款;
3.對當事人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4.對當事人限期拘留的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條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