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交通警察路面執勤執法規範》第五條交通協管員在交通警察的指導下,可以承擔下列工作:
(壹)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勸阻違法行為;
(二)維護交通事故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搶救受傷人員;
(三)開展交通安全宣傳;
(四)及時報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等重要情況;
(5)接受人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