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是普通的掛職鍛煉,那麽掛職鍛煉會回到原單位。
如果轉到企業,基本不可能回原單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四條國家公務員依法履行職責,受法律保護。
第十八條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錄用的國家公務員應當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按照規定錄用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公務員,應當安排到基層工作壹至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