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教師,應當予以辭退。根據法律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其中,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予以辭退。
法律客觀性: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其中,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予以辭退。
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應當予以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