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要私自下水遊泳,不要在野外水域遊泳。
2.不要在沒有救生員的地方遊泳。
3.沒有父母或老師,也沒有同伴,不要遊泳。
4、不會遊泳,不要遊到深水區,即使戴救生圈也不安全。
5.遊泳前壹定要做好適當的準備活動,防止抽筋。
6.不要在水中互相嬉戲,也不要隨意潛水或浮潛。
法律依據:《教育安全條例》第壹條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強化措施落實,提高教師安全意識。安全工作是保護國家財產和學校財產安全,保障師生根本利益和生命安全,保障正常教學秩序的需要。我們要充分認識到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真貫徹落實《安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