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華旅的詢問。教育法律關系主體又稱“教育權利主體”、“教育權利主體”。指教育法律關系的參與者,即在教育法律關系中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
教育行政機關:是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承擔教育行政職能的專門機關,是專門從事教育行政工作的國家行政機關的行政機關。學校:學校教育是指有固定的場所、專門的教師和壹定數量的學生,有壹定的培養目標、管理制度和規定的教學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