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條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將禁毒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對學生開展禁毒宣傳教育。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貴州省藥品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戒毒人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縣級市、州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在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接受社區戒毒:
(壹)首次吸毒被公安機關收容,有固定住所和穩定生活來源,具備家庭監護條件。
(二)懷孕或哺乳自己的嬰兒未滿65438±0周歲的。
(三)年齡在16以下。
(四)60周歲以上。
(五)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殘疾,生活不能自理的。
(六)其他不適合強制隔離戒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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