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和認定要看司法機關是否掌握了壹些關於行為人犯罪的證據或線索。如果行為人沒有如實交代罪行,不能自圓其說,那麽司法機關可以對其有合理懷疑。
我國以往的民法理論和立法沒有區分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和效力。但是,經過學界的不懈努力,法律行為的成立與生效的概念和區別早已深入人心,對法人來說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