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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要辦理哪些法律手續?

1.辦理結婚登記,男女雙方需持身份證和戶口本到任何壹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雙方到民政局後,簽署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無近親屬關系聲明。

2.除了雙方的身份證和戶口本,不需要辦理其他手續。如果報名前沒有身份證,必須先補辦身份證;沒有戶口本的,先補辦戶口本。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戶口簿和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且與對方無直系血親關系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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