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是什麽?

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是什麽?

合同的解除屬於違約責任。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合同解除後,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違約責任的形式包括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因違約而解除合同的,債權人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主合同終止後,保證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承擔保證責任,但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第壹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壹方違約損害對方人身權益和財產權利的,受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 上一篇:江蘇赫爾法律服務有限公司怎麽樣?
  • 下一篇:經濟業務中有哪些法律法規?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