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貸款的產生和形成,原因只有壹個,就是債權人借錢給債務人;欠款產生和形成的原因太多了,可能是買賣合同、貸款、賭博、高利貸、侵權造成交通事故傷害賠償、拖欠工資等等,不壹而足。其中,違法行為造成的欠費不受法律保護。
3.就借條和債務憑證而言,其效力不同,對於債權人而言,其權利的保障程度也不同。如果對方給妳開具借條,假設發起訴訟,那麽可能涉及到更復雜的背景和法律關系。比如對方違約,說是因為賭債寫的欠條,問題比較復雜;而且借條不會造成那麽多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