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明確約定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法定全稱;
二、貸款金額應明確約定,包括用文字或數字表示的金額;
三、應明確約定貸款期限,包括貸款的起止日期和明確的貸款期限;
四、應明確約定具體還款日期;
五、貸款利息應有明確的約定,並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以及最終應支付的貸款利息總額;
6.明確約定償還貸款本息的日、月、日、時間和支付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