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諮詢服務網
法律諮詢
法律援助
法律講堂
法律常識
知識產權保護
知識產權
企業資訊
企業資訊查詢
中國稅務
電子稅務
當前位置:
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澳門刑事訴訟法典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五款是什麽?
澳門刑事訴訟法典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五款是什麽?
全文為澳門《刑事訴訟法典》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五款(檢察院提出的起訴狀):“第二百五十九條第三款和第壹百條第壹款A、B項的規定,相應適用;如果兩種通知方式使用後無效,訴訟程序將繼續進行。”引用上述法律,證明此案已由澳門檢察院起訴,之後會上法庭審理。
上一篇:
接受捐贈需要核實合法來源嗎?
下一篇:
第八個五年計劃意味著什麽?
相关文章
電子簽名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有營業執照,但沒有衛生許可證。可以去美團外賣嗎?
中國人壽佛山禪城支公司代理合同是什麽意思?
重慶大成律師事務所吳成紅老師怎麽樣?
宿遷路橋社區和油坊社區未來都屬於市區。
低保戶申請法律援助的程序是什麽?
赤峰維多利亞購物廣場概況
copyright 2024
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