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清楚是贓物,但是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贓物,就涉嫌掩飾、隱瞞犯罪,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所謂掩飾、隱瞞犯罪事實,其實很好理解,是指行為人在明知對方的東西是犯罪所得或者犯罪所產生的收益的情況下,隱瞞、轉移、購買、代為銷售或者幫助犯罪嫌疑人掩飾、隱瞞犯罪事實。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明知是隱匿、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