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非冷鏈貨物的分類及預防措施分為三類,即:
1.高風險進口非冷鏈貨物疫情防控措施。對判定為高風險的進口非冷鏈貨物,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於印發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檢驗和預防性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發〔2020〕277號)規定的分工和流程實施預防性消毒。新冠肺炎核酸檢測不再對進口非冷鏈項目進行。
2.不適於預防性消毒的高風險進口非冷鏈貨物疫情防控措施。對危險化學品、活畜、飼料、飼料添加劑、水果、蔬菜、精密儀器等未經包裝或易被消毒液汙染的物品,不實施新冠肺炎核酸檢測和預防性消毒,由當地聯防聯控機構視情況采取適當方式處置。
3.低風險進口非冷鏈貨物疫情防控措施。對判定為低風險的進口非冷鏈物品,不再實施新冠肺炎核酸檢測和預防性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