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5438+2月65438+5月,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郝小海、郝亞麗等4名被告人犯集資詐騙罪壹案(以下簡稱“金商貸”案)作出刑事判決。目前,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判決財產部分指定由小店區法院執行。
公告稱,目前,小店區法院在“晉商貸”案件中查封、凍結的大部分財產已經過甄別、核實、評估,進入清算階段,其他財產處置工作也在有序推進。
關於“晉商貸”案件的執行情況,如追回損失、償還貸款等。,希望廣大投資者不要輕信謠言,依法表達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