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每滿十年支付十個月工資的標準。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裏所說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照應付工資計算。